当前位置 首页 - 通知公告
致广大新创企业家的一封公开信
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1年02月19日

构建和谐劳动关系,助推企业发展行稳致远

--致广大新创企业家的一封公开信

全市新创企业家:

首先,祝贺各位成功创办自己的企业!

感谢各位创业者紧随新时代步伐,奋发图强,锐意创新创业,为把青岛建设成“开放、现代、活力、时尚”的大都市做出的积极贡献。

近年来,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,劳动关系呈现出复杂化、多样化的趋势,劳动人事争议案件频发。对于新创企业来讲,职工队伍刚刚建立,劳动关系尚不稳定,极易随着企业效益的波动和企业管理的变动引发劳资矛盾,出现劳动争议,甚至演变成集体争议纠纷,对企业的健康发展造成重大影响。现实中,因劳动纠纷导致创业失败的案例不胜枚举。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预防和调解工作,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,保证企业得以健康发展、做大做强的必然选择。

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“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”重要指示精神,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,我们倡议:

一、关注“互联网+预防”平台

为帮助广大企业规范劳动关系,防范化解劳资纠纷,我们设立了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平台(http://hrsswb.qingdao.gov.cn/qdldzc/),旨在构建智能化、一站式大预防调解格局,打造“互联网+预防”网格化管理体系。各企业在处理劳动关系时,涉及到的有关劳动用工法律政策、劳动管理制度、用工风险排查、案例提示、调解组织查询、文书置换、调解员培训等各种问题,都可以及时登录、查询本平台,获取相关内容,防范劳资纠纷的发生。

二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

订立书面劳动合同,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对用人单位设定的强制法律义务,也是解决纠纷的最佳工具。如果没有订立劳动合同,劳资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缺乏依据,很容易发生纠纷。同时,用人单位还将面临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和行政处罚的责罚。因此,广大企业家要摒弃不订立劳动合同就是临时工的错误思想,依法与所有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您也可以选择签订电子劳动合同。电子劳动合同与纸质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目前,我市为各类企业提供免费的电子劳动合同签署平台服务,详情可电话咨询15334561217。

三、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

社会保险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安全机制。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,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是一项强制性法律规定。但在实践中,用人单位拒不参加社会保险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。若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,当劳动者面临退休、患病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时,用人单位将依法承担社会保险赔偿责任,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而不改正的,还将面临行政处罚,损害企业声誉。

四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

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”,企业规章制度在日常用工管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建立合法、合理、人性化的企业规章制度,不仅有利于避免激化劳资矛盾,也有利于企业今后的管理和健康发展。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,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民主程序制定,保证其内容的合法性,并依法向员工公示。否则,规章制度一旦被认定无效,企业依据规章制度作出的行为随之无效,将面临较大的劳动法风险,这也是实践中常见的争议产生原因和企业败诉的根源。

五、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

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问题,是劳动争议的重要案由,社会关注广泛,与企业的向心力、凝聚力息息相关。企业经营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、足额支付劳动报酬,不能随意克扣。拖欠劳动报酬,可能会迫使员工离职,不仅会面临经济补偿责任,还会造成企业人才流失;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逾期不支付的,还要加付赔偿金;对于恶意拖欠、拒付劳动报酬的,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,面临牢狱之灾。

六、建立内部预防协商机制

“话不说不明,气不通不顺”,对于矛盾纠纷的处理,宜疏不宜堵。如若企业存在内部劳资双方沟通机制缺失、劳动者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等问题,很容易造成劳动者“心气不顺”,长期以往,不仅会影响企业的高效运转,更会引发诸多劳资矛盾。因此,建立健全内部预防协商机制,畅通与劳动者的沟通渠道,让劳动者的“气”有地方疏通缓解,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劳资纠纷的发生与激化,用多一分倾听、多一分理解,收获多一分和谐,多一分发展。

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、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,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企业得以发展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。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愿与广大企业家一起努力,做到提前预防、及时化解,共同打造和谐劳动关系,保障企业发展行稳致远。

 

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